有關「花蓮西寶水力發電廠預算案」的三點聲明


2005/05/26

作者:吉娃斯.阿麗﹝立委高金素梅﹞

台電編列之「花蓮西寶水力發電廠預算1,040,198,000元」,在本人提案堅持全數刪除的情況下,黨團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結論,故全案列入5月27日院會表決。對於「西寶案」,高金素梅有三點聲明:

1.「西寶案」預算如果通過,代表政府國土復育的政策全面崩潰。無止境的經濟開發將繼續破壞台灣山林,大自然的反撲將更嚴重,政府「國土復育」的口號只是欺騙人民的美麗謊言!

2.「西寶案」違反「原住民族基本法」第21.22條,如果預算獲得通過,將是嚴重的踐踏法律、歧視原住民族的行為!

3.「西寶案」預算表決應採記名投票,讓全國人民看清楚,是誰堅持保護環境捍衛山林?是誰被台電的全方位遊說改變了立場?

附件一:「原住民族基本法」第21.22條

附件二、花蓮反西寶水力發電廠自救聯盟陳情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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